2019永州新田县卫健系统基层卫生人才招聘公告(30名)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对健康的需要,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关于印发永州市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卫发[2019]3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县卫健局组织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30人(其中全科医师6名、西医执业医师7名、西医执业助理医师5名、中医执业医师7名、中医执业助理医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组织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计划
见附件一:《新田县卫健系统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服务年限的截止计算时间: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最高年龄界限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最高年龄界限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报考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全日制大专学历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入学、达到录取分数线、经省级招生办批准录取所取的学历。
(二)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生、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
6.已纳入全市范围内编制管理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