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茂名市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茂名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18-35周岁,(具体详见岗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9年8月1日,工作经历以缴纳社保为依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所聘岗位相关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08:30至1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s://61.146.233.115:805,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至8月22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到茂名高新区党政办(茂名市茂名大道高新段698号茂名国家高新区办公大楼317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http://www.mmht.gov.cn/)。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茂名高新区党政办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