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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78名)

2019-08-07 09:50  |  青岛组工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2019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简章(78名)

  一、选聘数量和职位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78名(具体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青岛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和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其中,职位资格要求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可不受编制身份限制,面向社会选聘(须已经取得博士学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

  (四)具备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指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五)具备选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填写《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职位代码+姓名”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与选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

  同时,通过邮政EMS邮寄相关材料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三张本人近期2寸证件照(同电子照片)。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现任职务职级任免文件以及本人工作期间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原件于综合测试阶段查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二)资格初审和综合测试

  报名截止后,组织进行资格初审,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综合测试人员。未进入综合测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综合测试拟于9月1日至9月15日之间举行。具体综合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地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审查政治表现,广泛听取意见。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谈话等形式进行。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情况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选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

  附件:1.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2.青岛市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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