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赤峰市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36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文件精神,赤峰市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36名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详见《2019年度赤峰市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生简章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网址:http://www.cfpta.com.cn )。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本人)直接到市医院门诊楼6楼报名处(三号会议室对面)进行报名(乘门诊楼西侧电梯)。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填写《资格审核报名表》,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相应解释。
4.招聘岗位均采取汉语答卷和考核。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7.此次公开招聘不向考生收取费用,所有考务费用由市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