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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开封兰考县招聘教师公告(300人)

2019-08-17 07:30  |  兰考县就业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00名,其中:高中教师49名,初中教师94名,小学教师147名,特殊教育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及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但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兰考县户籍(以公安户口本为准,下同),同时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应聘小学教师岗位:(1)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且入学时为兰考县户籍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专项岗位的应聘者,必须是2011年以前参加兰考县“三支一扶”的人员,并在兰考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兰考县户籍。应聘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

  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但需具有幼儿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兰考就业微信公众号(lankaojiuye)、兰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一楼招生服务大厅(振兴路与兰阳北路西南角)。

  3.报名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兰考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可从兰考就业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报考不限户籍岗位不需要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初审验证后,现场采集人像信息,并缴纳考务费90元。

  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更改其他岗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聘者,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审验,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4.加分的申请和认定

  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应聘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当日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后,对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享受加分政策;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必须保证其应聘资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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