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6名)
为满足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研究,报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高学历及急需紧缺卫生人才46名,特制定本选聘简章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7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名,市中心医院7名,市中医院7名,市妇幼保健院3名,市口腔医院4名,市第三医院10名,市儿童医院3名。详见《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计算从公告发布日算起)。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岗位信息表》)。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3.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岗位条件中专业设置有方向的,证件审核阶段须由相关学校提供证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承德市辖区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报名地点:市卫健委一楼。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并填写打印《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执业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市卫健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面试答辩与专业技能测评相结合方式进行,分值各占40%和60%,总分100分。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1.面试时间为2019年9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