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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承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6名)

2019-08-22 15:24  |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健委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每组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选聘计划,依据各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通过网站对外公示。

  5.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学位相同,按照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参加体检要求等。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

  体检结束后,要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健委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花名册、考试成绩、体检考核材料等,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此次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上级机关选调外,须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其他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chengde.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3360

  附件:

       1.岗位信息表.xls

       2.选聘注意事项.doc

       3.考试承诺书.doc

    4.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点击查看原文:2019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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