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50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在笔试、面试、体检环节中,因联系不上没能准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一)受理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盐池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208办公室)。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8月23日—29日,报名截止8月29日18:30之前,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020021。
3、报名材料:报名者填写《盐池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退伍证、驾驶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大学生村官证明等,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具体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按3:1的比例进入笔试。
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四)笔试、面试和资历量化
笔试重点考核《公共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笔试成绩加1分,同一应聘者不累计加分。对进入面试人员,对其资历进行量化,量化项目包括专业、学历、技能等,量化得分占综合成绩的10%。面试重点考核沟通协调能力、个性特征与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体检和公示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在盐池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在盐池县政府门户网站、盐池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平台、微信平安盐池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3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承接主体)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因试用期离职、考入事业编或经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录用岗位空缺的,依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通过考察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二)待遇。凡被聘用者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盐池县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80%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按照《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的通知》(盐党办综〔2017〕51号)文件规定执行。若考核不合格者,购买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依据劳动聘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盐池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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