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宿豫来龙中心医院招聘医疗事业编简章(35人)
导读:2019宿豫来龙中心医院招聘医疗事业编35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3室(宿豫区湘江路31号)。咨询电话:0527-84465658/84465608。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笔试内容主要围绕医学综合等知识命题。更多最新江苏医疗事业编招聘信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宿豫区来龙中心医院(来龙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经区政府批准建设,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设计,设置床位120张,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该院位于宿豫区来龙街,计划年底投入运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来龙中心医院岗位简介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或卫生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3日以后出生);取得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3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各种证书等。“工作经历”认定,以合法有效的劳动(聘用)合同为准,“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2019年9月3日。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宿豫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或与宿豫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非在职人员;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备案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工作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请考生诚信报考。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