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潍坊昌乐县人民医院招聘简章(96人)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angle.gov.cn/bmzc/rsj/)、昌乐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xxgk.changle.gov.cn/XWJJ/)和昌乐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lrmyy.com/)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规定,本次招聘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五、违纪处理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本次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昌乐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昌乐县卫生健康局:0536-6290608
昌乐县人民医院:0536-6298281。
监督电话:0536-6235279(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乐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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