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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1人)

2019-09-16 17:56  |  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须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 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9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ongy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网站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19年9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后,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齐全、不准确等影响网上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3日11:00-9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0月16日9:00—10月19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A座50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19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dyedz.gov.cn/)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设综合类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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