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济宁市任城区公开考选文字材料工作人员公告(10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公开考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公开考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报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4、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公开考选岗位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客观反映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察情况,按公开考选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岗位安排
根据考选计划和条件要求,区里统筹安排具体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考选资格,从进入考察人选名单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分别在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拟录用(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
本公告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5660207(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0537-5661307(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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