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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6人公告

2019-09-20 17:31  |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调剂

  经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考务环节,根据招聘单位岗位空缺需求进行调剂,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七、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立医院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青岛市公立医院人员聘用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6]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符合聘用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信息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sw.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等其它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监督电话:0532-85912522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附件1:2019年下半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附件2:报名登记表

  3.附件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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