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5名公告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到规定的体检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止,有放弃体检或各种原因取消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户口簿上变更服务处所,或者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予递补。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生活困难、照顾父母、夫妻团聚等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招聘单位。若被聘用人员出现要求调离招聘单位的,将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名,但最终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及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重要信息与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十)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一)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二)中国三门网人力社保局子网站(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568881/index.html)为本次发布考试信息的指定网站。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核实和纠正。联系电话:0576-83361711。
十三、咨询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
对各岗位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要求、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需要咨询时,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2019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涉及的内容有歧义或者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处理的最终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对于招聘范围、对象、招聘条件、具体流程等普遍性问题,以及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等问题,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76-83361711。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3313533。
附件:2019年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