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128人)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优化医院人力资源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数量
详见《2019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编外用工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报考的岗位;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要求:护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8日(含10月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可以报考,其它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可以报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在岗位要求中注明),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合同管理及福利待遇
1、首次签定劳动合同为1年,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工同酬待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沈阳市标准,奖励性绩效按照医院标准执行。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聘用当月起缴纳。
2、按照沈阳市有关规定享受购房、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生给予3年每月1000-2000元资助,对新落户并在沈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首次在沈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分别按每月800元、400元和200元标准,给予最多3年租房补贴。
3、对列入市顶尖、杰出、领军、拔尖人才的,医院分别在市拨款基础上再给予对应的科研基金。带来省市级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创业团队和个人,医院给予提供科研经费。针对海外归来的人才,根据不同层次给予一定安家费和科研费。其它有特殊业绩的人才医院可提供相应的科研支持和奖励,提供人才科研启动资金、工作平台建设等,科研、论文、新技术项目给予奖励。
4、优先选派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新技术新项目能填补医院学科空白、创建省市重点专科、具备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可任病区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给予人员、设备及绩效奖励特殊倾斜,学科带头人作为科主任后备人选。
5、在招聘中医岗位可对确有一技之长的人才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
三、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8日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四、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8日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后续信息请考生关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
五、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时—2019年10月14日16时。
网上报名系统链接(请考生10月8日登录以下链接报名):
http://qzpta7.chinasyks.org.cn/cn_syhszhyy/leader.html#/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