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湘西吉首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1人)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9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 10月14日至2001年 10月14 日期间出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 月14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八)招聘范围为面向本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我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户籍认定时间截止2019年9 月27日。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 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10月14 日—10 月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1或514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2813511。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