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中医院公开招聘公告(106人)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社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卫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薪酬待遇
执行海南省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 赖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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