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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潍坊安丘市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人选简章(18人)

2019-10-16 16:45  |  安丘政府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严格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数量。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选拔方式

  1、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对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相同的按姓氏笔画排序;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谈范围。

  2、组织面谈。根据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员。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谈,考察了解面谈对象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谈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

  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和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1、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按照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评占30%、面谈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人选。

  2、审核档案。对初步人选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凡有影响使用问题和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3、征求意见。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卫健、信访等部门意见,有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取消人选资格。

  对因档案审核、征求意见取消人选资格造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考察等方式,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放弃竞争性选拔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写出书面申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选拔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六)研究确定

  1、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综合考虑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副科级干部人选,由市委统筹考虑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逐步择优使用。

  2、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用资格,不再递补人选。无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原职级适当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组织部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通“4312380”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竞争性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安丘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安丘市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人选推荐报名登记表

  2、安丘市竞争性选拔副科级干部人选推荐报名情况汇总表

  中共安丘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anqiu.gov.cn/yw/gggs/201910/t20191016_5464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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