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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506人)

2019-10-25 18:06  |  泰州党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党建网上公布。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政审)

  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公示

  各招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总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报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泰州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录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录单位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报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录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被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我省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考录政策咨询:0523—86886805、86886803(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考务技术咨询: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网 址:

  泰州党建网 www.tzdjw.gov.cn

  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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