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长春市教育系统 “强师计划”招聘教师公告(411人)
为了进一步实施“强师计划”,建设东北亚区域教育中心,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教育局决定,定于2019年11月3日,组织全市部分公办中小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招聘的共有95所公办中小学校和部分高职院校,提供了298个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411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长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和《长春市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2)。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的2020年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关于2020届公费师范生的招聘工作,经吉林省教育厅同意,纳入此次招聘范围,长春市教育局不再组织专场招聘会。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热爱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对口,2020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须与专业学科对应,符合资格种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毕业后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活动安排
1、政策宣讲会
时间:2019年11月3日8:00-8:4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一)
2、报名、初筛、面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初试筛选同步进行的方式。
① 应聘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11:3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体育馆(自由大路校区)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13:30—17:00
面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综合楼。
②应聘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日9:00—11:3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体育馆(自由大路校区)
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日13:30—17:00
面试具体地点:初试筛选后电话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面试组织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投递简历、资格审查、初试筛选、面试试讲、确认签约等环节。
1、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投递简历,并携带以下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须加盖院系公章、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⑵本人身份证(如丢失请到所在派出所开具证明);
⑶本人学生证(如丢失请到所在院系开具证明);
⑷个人简历(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
⑸专业课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