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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长春市教育系统 “强师计划”招聘教师公告(411人)

2019-11-01 16:48  |  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投递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现场告之或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初试筛选

  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进行初试筛选。初试筛选主要围绕考生的仪容仪表、言语表达、专业课成绩、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的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初试筛选结果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面谈的形式进行。

  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一并交给招聘单位审核。

  5、确定拟签约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专家小组的综合评定意见,确定签约人选,并通过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知本人。拟签约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拟签约人员现场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无法签订就业协议,后果自负。

  五、体检、聘用

  签约的考生需在2020年7月30日前报到。签约到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所属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参加由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签约到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学校报到,并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则取消签约人员聘用资格。

  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2018年8月1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和(附件2)所示的招聘单位电话

  监督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考培处)

  0431-88787059(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0431-85102036(朝阳区教育局)

  0431-89990233(宽城区教育局)

  0431-84943595(二道区教育局)

  0431-87605034(绿园区教育局)

  0431-85905162(汽开区教育局)

  0431-83227493(农安县教育局)

  0431-83618015-8423(榆树市教育局)

  0431-87273281(德惠市教育局)

  0431-84222025(双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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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长春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2.《长春市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

  3.《长春市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教育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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