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梁平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公布,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2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http://v.huatu.com)。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6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梁平区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符合《一览表》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在梁平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如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7.大学就读期间各科成绩无补考,且≥61分,以学校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为准。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所有考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招聘工作组人员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只报学科,不报学校)进行报名。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时间:2019年11月21日9:00-12:00;
电话:(023)68253513。
(2)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校友会堂三楼)。
时间:2019年11月22日9:00至17:00;
联系电话:(023)65363530。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各岗位报名人数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在网址61.161.109.123:8080上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11月23日上午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校友会堂三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统一在重庆师范大学进行,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11月23日下午笔试,11月24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址61.161.109.123:8080上公布。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力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2.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当晚在网址61.161.109.123:8080上公布。面试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面试比例为1: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该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签约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当晚在网址61.161.109.123:8080上公布。
(四)选岗及签约。
选岗及签约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重庆市大学城校友会堂三楼)进行。按报考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同一岗位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由考生自行选择,同一岗位签约人选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学位)和学校学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签约人选确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报区教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而出现的缺额,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按报考志愿及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和学校学业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