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邮电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公告(115人)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开放式、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15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104名、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8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3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科学文化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rsc.cqupt.edu.cn)主页,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应聘专职辅导员的人员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填写完毕后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szp@cqupt.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学位名称”命名。
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所有时间段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过学校和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联合初审通过后,再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安排面试等相关考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
根据各个岗位报名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现场考核
(1)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说课与试讲、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
(2)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现场考核时提交有关纸质材料,包括:
(1)应聘教师岗的人员:《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应聘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
(2)有关旁证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③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④本人承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⑤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职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5.体检人选的确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对应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