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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223人)

2019-11-19 15:45  |  赤峰教育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有招聘计划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4.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各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汉语授课”岗位及“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1.体检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报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监督举报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007。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落实考生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007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生及蒙汉兼通岗位计划表;

  2.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汉授及蒙授岗位计划表;

  3.2019年第二期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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