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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兴安岭呼玛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10人)

2019-11-20 16:03  |  呼玛县委、县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呼玛县委同意,呼玛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本次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主要工作岗位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因工作需要,呼玛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男性公务员10名,选调结束后由县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被选调人员工作岗位分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从公务员录取通知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20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一级科员及以下;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能够承受经常性出差,外调等繁重任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选拔:第一学历为985(双一流建设高校)、211高校毕业的;从事法律、财务、审计专业3年以上的;有政法和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过注册审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审计师证书的;精通计算机网络及维护、云计算技术、媒体大数据分析、数据采集及处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尚在处分影响期限的;

  5.尚在公务员考录或任职试用期内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及《呼玛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机打一式三份,附件)到呼玛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报考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mxjjwdfs@163.com邮箱,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

  2.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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