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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兴安岭呼玛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10人)

2019-11-20 16:03  |  呼玛县委、县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报名地点:

  呼玛县呼玛镇正棋路217号,呼玛县纪委监委机关大楼210室。

  咨询电话:0457—3560220(县纪委监委)

  18724570490

  联 系 人:杨铭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确认由用人单位呼玛县纪委监委会同呼玛县委组织部、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呼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机关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其本人笔试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的适当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重点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成绩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小数点后两位),则相应扩大进入考察人选数量,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拟选调人员数量,则视具体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后,适当减少选调数量。

  (五)体检

  按照选调人员的数量,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政策执行。

  (六)考察

  依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考察人选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需要进行延伸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调对象的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以及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工作实绩和专业素养。要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申报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核定的情况。对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七)公示录用

  1.本次选调将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呼玛县纪委监委“清风呼玛”微信公众平台、呼玛县电视台对各环节进行公示。

  2.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呼玛县纪委监委“清风呼玛”微信公众平台、呼玛县电视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附件:2019年呼玛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请到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中共呼玛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呼玛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2019年呼玛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公告.docx 

  附件:2019年呼玛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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