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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招聘教师公告(928人)

2019-11-21 11:52  |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92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ning.gov.cn)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1》(见附件1)和《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2》(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1)、小学(1)、幼儿园(1)、特殊教育学校(1)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

  (2)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应为198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应为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 2020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初中(2)、小学(2)、幼儿园(2)、特殊教育学校(2)岗位(见附件2):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可为非全日制非师范类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初中(2)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30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

  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表、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12月4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2019年12月5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12月4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至2019年12月6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9日12:00至2019年12月9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笔试考试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9年12月26日8:00至2019年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与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81813、025-52284690。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学段、学科与其在其它区所报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初中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2020届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

  本(专)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

  本(专)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或报到证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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