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公告
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25人。
(二)编辑:1人。
(三)管理人员:11人。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四)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联合办学、独立学院),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五)同时满足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黑龙江大学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15:00。
2、报名方式:
(1)博士研究生岗位: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hr@hlju.edu.cn。报名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马院教师/编辑+所学专业”)。
(2)硕士研究生岗位:网上系统报名。通过黑龙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lju.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至系统。
3、报名材料包括:
①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及编辑岗位需填报《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应聘管理人员岗位需填报《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②《黑龙江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
③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⑥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应聘管理岗位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
⑦论文科研成果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个人文章部分;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排名的相关材料;
⑧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认真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个人报名资料,提交报名后不能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3)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6)应聘人员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7)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由负责教师签字,往届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2日-12月6日。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个人报名邮箱查询,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个人报名系统查询。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参加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2月9日 8:30-16:00
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A321。
2、提交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成果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为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未达不到这一比例,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降低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