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团风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团风县司法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1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满足团风县基层司法所用人需求,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司法部《司法所条例》、《关于加强司法所基础和能力建设》等文件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第41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团风县司法局党组研究报县政府同意,团风县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和面试招聘两种形式。其中考核招聘3人,面试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和互联网软件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专(中职、高中)及以上的学历;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具备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矛盾化解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和互联网软件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高中及以上的学历;
6.在基层司法所从事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工作10年以上;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团风县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团风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团风县司法局4楼411室报名,联系人:舒明,联系电话:0713-6157045。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场告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缴费确认时间:资格初审通过后,实行现场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报名现场直接办理免费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团风县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并在现场报名期间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提供)一式2份(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5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关于报考年龄时间。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5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