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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江门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员公告(113人)

2019-11-22 10:47  |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東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考生综合成绩一并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及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七、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审及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拟璃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开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査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完成报到后,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金等。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到6个月,其中,属于初次就业且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哨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调整其岗位,个人不同意调岗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将予以解聘。聘用合同规范样式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二)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放弃资格的;

  (三)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四)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

  是否递补人选应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十ー、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和《开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开人社(2010)69号)相关规定,或出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35号)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追究责任。

  十ニ、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致的,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组织方无关。

  (四)应聘者在报名后要确保通讯畅通,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应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十三、联系电话

  1、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2、招聘政策咨询: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受理,电话:0750--2257303;

  3、监督举报受理: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举报电话:0750-2257300。

  附件1.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3.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4.2019年下半年开平市医疗卫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报名表

  5.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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