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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尾市海丰县消防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0人)

2019-11-25 16:39  |  汕尾海丰消防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二)笔试

  体能测试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即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应聘专职消防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4)。

  应聘消防安全管理员岗位笔试内容以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知识及案例分析为主,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笔试复习参考题库见附件5)。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笔试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四)结果公布

  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

  七 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海丰县澎湃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其它原因导致录用人员不足时,海丰县消防大队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用。

  八 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复审人选。

  九 入职前培训

  通过资格复审及考察的应聘者,需按规定参加入职集中培训,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采用按纲施训、分类授课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地点、时间由海丰县消防大队另行通知,培训科目、考核办法等将在培训方案中进行明确。

  十 办理入职

  入职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与海丰县消防大队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实行定期考核及全程退出制度,若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海丰县消防大队,投诉举报电话:0660-6622825

  2.海丰县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660-6622786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告由海丰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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