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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衡阳衡东县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0人)

2019-11-26 14:25  |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12月2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各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40分)和专业知识(110分),满分为1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考试成绩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天内,需要查分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到县卫健局政工人事股209室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四)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五)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从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对象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乡镇卫生院择院

  在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到具体的乡镇卫生院。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和《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办理调动(借调)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对2020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应届生,应在2020年8月份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招聘岗位要求在2022年3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岗位实习。若在2022年3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若到2022年3月31日,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和择院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衡东县纪委监委 0734-5222265

  衡东县委组织部 0734-5236281

  衡东县委编办 0734-5188516

  咨询电话:

  衡东县人社局 0734-5231109

  衡东县卫生健康局 0734-5233362、5239655

  八、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

  2.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明细表

  3.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4.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5.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情况简介

  6.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衡东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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