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12月10日-13日14: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12月10日-15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网上缴费时间:12月10日-16日24:00时止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考试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的情况)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不含港澳台)人员。
3.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4.在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事项:
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流程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段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已参加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注意事项:
1. 报名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及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规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上传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考生须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二)考区填报: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按《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