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79名公告
2019年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79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至1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四川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79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7日–2001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jdpta.com/(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
2.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7日9:00—12月13日18: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网上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2019年12月14日18:00前由各市级检察院组织在线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须在上述时间内,持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各市级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5.网上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12月15日18:00前登陆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同时打印2份报名信息表备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四川省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缴费银行卡账户。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12月19日9:00—12月21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理论考试采取在计算机上机考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文字表达和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应用技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理论考试成绩在四川省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上点对点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理论考试成绩(含加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市级检察院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