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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巫溪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6人公告

2019-12-10 16:26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七、选择单位

  具体聘用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若考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qwx.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拟聘用岗位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巫溪县面向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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