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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烟台龙口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首批中小学教师公告(52人)

2019-12-11 17:35  |  龙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3)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岗位招聘计划在1-4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15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环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选岗

  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递补。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每个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

  五、考察、签约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拟聘用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2020年应届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往届生须提交报到证原件。

  六、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微信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13618

  监督电话:0535-2600722

  附件1:2020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批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0年龙口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批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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