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石阡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6人)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会集体研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6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石阡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超(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景勇(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黄婧(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波(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任 超(县人民医院总会计师)
黄修平(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廷勇(县人民医院党委委员)
成员: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黄婧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从院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行风办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公。
(二)监督小组
组 长:王磊(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冯茂昌(县卫健局副局长)
汪帮会(县卫健局人教股股长)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职位见《石阡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职位所列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对象、学历及专业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考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护理岗位要求28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限石阡县户籍报考。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居民身份证不能证实为石阡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已在辖区公安派出所上户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违法违纪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读的2020年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校生。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医院网”上进行公开发布(http://www.shiqianxrmyy.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8: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医技楼四楼)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3张)。
5、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参考,划定成绩合格线(总成绩60分)。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12月31日(全天)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