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公告
八、选择招聘单位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面试考核成绩相同的,采取自愿协商或加试方式进行选岗。选择招聘单位后,因任何情况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发布。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有关考核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5037178;
绵阳市游仙区卫生健康局:0816-227407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监委:0816-2272758
附件:
1、绵阳市游仙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