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第二批次人才引进40人公告
六、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通过的人员由龙凤区统筹安排工作。
(二)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dqlf.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证,可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五)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拟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调转、聘用、落编等手续,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而因调转、考录、辞职等方式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国有企业比照行政级别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一般干部引进、办理调转手续、兑现工资等待遇。
(七)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引进工作由龙凤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龙凤区纪委监委对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459—6243343
监督举报电话:0459—6243779
附件:
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