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泰安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工作人员67名公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新泰经济开发区不明确机构规格,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进入新泰经济开发区的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档案封存,交流出新泰经济开发区的自动退出岗位聘任制。
2、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收入分配既体现差异性基础,又突出实际贡献和工作量,管委会聘任人员最高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1.3倍,最低为80%。惠泰公司按照市场化薪酬方式确定,企业服务部、经济发展部最高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最低为80%;各投资促进部最高不超过3倍,最低为80%。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新泰经济开发区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以体现保障基本、突出激励、重点向招商等主责主业岗位倾斜导向。受聘人员允许按绩效薪酬标准全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3、此选聘简章由新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tkfqggxz@163.com(仅限报名使用)
联 系 人:朱秀川
联系电话:0538-7059259 18653831987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新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