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报刊传媒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公告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日报客户端公布。
(六)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经体检所报岗位考试成绩第一名不符合体检条件的,由第二名递补,若均未达到体检条件的,不再递补。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应聘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日报客户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集团与公示无异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兑现薪酬和社保等福利待遇。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集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报名人数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招聘名额。
2.考生报名邮件压缩包名称务必标明“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否则不予筛选。
3.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信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集团有权根据其他岗位招录情况,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人员调剂。
6.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7.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对本次招聘拥有解释权。
报名咨询电话:024-22699229;024-22698450(报名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纪律监督电话:024-22699228
附件:
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