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9人)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七)本次招聘不接受在职或被劝退、辞退辅警报考。
二、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共计19人,为勤务辅警。
(一)振兴分局招录7人
1、勤务辅警7人。要求:男性,年龄为18—30周岁(1989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出生);身高170cm(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2、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振安分局招录7人
1、勤务辅警7人。男性,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1989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出生);身高170cm(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2、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200元,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交警支队招录5人
1、勤务辅警5人。男性,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1989年12月至2001年12月期间出生);身高170cm(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2、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600元,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4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http://dd110.dandong.gov.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和《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2),《报名表》和《准考证》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4、资格审查:(1)携带相关证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等原件(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2)学历认证:资格审查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审查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的《中国高等教育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中国驻外大使馆相关证明材料。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等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6日以后登录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公安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丹东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退伍军人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五、体能测评
1、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评。
2、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