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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丰都县公开(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

2019-12-27 09:52  |  丰都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_2019年丰都县公开(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关于区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委组〔2019〕117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重庆市委组织部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丰都县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丰都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丰都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4.工作经历有关事项。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本次简章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审核报考专业。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丰都县委组织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者按岗位报考,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丰都县党政办公大楼638会议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明确的“招聘范围及条件”及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报考制度,应试人员报考时应在《丰都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上签字。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丰都县机关事业单位。

  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报名地点,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4)《丰都县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系单位在职人员(在编人员、服务期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人员等)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无诚信报考,取消资格。

  报名缴费:考核招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100元(每科50元),报名费用在报名现场收取。

  (四)开考比例设置。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不能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因没有合适岗位放弃报名的,可根据通知领取退还的报名费用。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20年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20年1月17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公布。

  五、考核招聘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的岗位只进行面试,免于笔试。由丰都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确定的考核对象进行面试考核。

  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加试一门笔试测试,测试内容为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最后一名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核。加试笔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加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考核对象的依据,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丰都县委党校招聘岗位的考核采取说课(试讲)加写作的方式进行,写作时间为60分钟,说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分值各为100分,说课和写作各占总成绩的50%。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写作成绩*50%+试讲成绩*50%,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时间、地点将于2020年2月下旬或3月上旬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fd.gov.cn)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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