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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

2020-01-20 09:09  |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0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3日至14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满足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盘锦高新区”)人才需求,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推进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盘锦经济开发区、盘锦石油装备产业园)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岗位条件

  1.报名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

  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批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日制一批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确定,以招考当年的招考计划中国家确定的全日制一批本科普通高等院校为准。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盘锦高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制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和公告,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招聘公告将于2020年1月19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panjin.gov.cn/)面向社会发布(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月14日的工作日期间,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在现场报名前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304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4.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研究生期间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三方协议、在校成绩单、学校就业推荐表。

  (3)工程造价师、人力资源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证相关证书,近期正身同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资格审查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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