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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公告

2020-05-27 20:31  |  新疆医科大学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九、考试

  (一)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

  岗位编码为C001、B002、B004、B008及岗位编码以A开头的岗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1.岗位编码为C001的岗位,考核分为: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70%,试工成绩占30%。

  2.岗位编码为B002、B004、B008及岗位编码以A开头的岗位,考核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二)采取非考核方式的岗位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

  1.岗位编码为B006、B007的岗位,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三个环节。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及试讲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2.其它岗位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试工三个考核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试工成绩占30%。

  (三)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3)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面试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或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

  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C001岗位:

  总成绩=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B002、B004、B008及岗位编码以A开头的岗位: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B006、B007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30%+试工×30%

  其余岗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试工×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一、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0991-436235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治审核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电子版)

  5、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7、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各教学机构)

  新疆医科大学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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