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5918人)
八、体检
体检对象参加设岗县教育(体)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环节,体检有关要求见附件 3。
九、公示
体检合格对象名单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
十、确认拟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对象,由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知有关设岗县教育(体)局。
十一、选定聘用岗位
设岗县教育(体)局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拟聘用人员成绩,分直接志愿录取和征集志愿录取两个批次,分学段分学科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选定聘用岗位。聘用岗位由设岗县教育(体)局自行确定,优先安排初级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含完全小学)。
十二、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承诺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体)局报到。设岗县教育(体)局须认真进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工作,复核时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出具上述材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聘对象,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资格复核无误后,拟聘用
人员与设岗县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布招聘结果
招聘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文公布全省特岗教师招聘结果。
十四、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体)局统筹安排进行。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体)局的统一安排,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十五、聘期待遇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是当前形势下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各设岗县教育(体)局要落实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 1 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 7 月 31 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 8 月 1 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
设岗县教育(体)局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六、其它规定
1.截至 2020 年 9 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2.截至 2020 年 9 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辞职)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不纳入招聘范围(已办理违约手续的除外)。
3.学前教育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4.体检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人员,两年内不纳入招聘范围。
5.在编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6.面试或体检时,如出现招聘对象的考试成绩并列且需要进行选拔,则并列者都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7.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8.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准入的特岗教师,设岗县教育(体)局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 1 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
9.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招聘计划、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以及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http://tg.hunbys.net)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0.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 238 号(湖南省教育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胡威,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Tg0731@126.com。
11.报考咨询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段。报名期间,报名咨询电话的咨询时间为每天 8:00-20:00(午休、用餐时间除外),其他电话的咨询时间仍为工作日上班时段。
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31-82116077。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附件>>>
1.2020 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安排表.xls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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