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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公告(157人)

2020-05-28 08:55  |  娄底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以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人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4.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和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6.参加体检或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考察采取审查档案的办法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进行调查走访。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被纳入惩戒范围的严重失信对象及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资格复核均合格的考生,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所报岗位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按照所报考岗位与招聘单位相对应的原则进行分配,所报岗位存在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交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单位现有编制和需求计划的实际情况,在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社局的监督下,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聘单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6.根据人社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考试被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由聘用单位一律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安排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凡在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市教育局和各市直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①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714  0738-8311227(娄底市教育局人事科)

  ②监督电话:0738- 8236332 (娄底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③纪检监察电话:0738-8313973 (娄底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20年娄底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娄底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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