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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黄冈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公告

2020-06-03 18:56  |  英山县人民政府  |  责编:黎倩 点击收藏

  湖北省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黄冈英山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6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12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县内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启用事业编制招考工作人员的批复》和《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等文件要求,中共英山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县内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今年我县事业单位中岗位条件适合或者能够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其他空缺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公开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人员。

  (四)择业期是指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2年内的时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五)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简称“三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英山县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2/morecateZp.html)、英山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窗口于12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审查。2020年6月8日9:00至 6月14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起始月份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因本《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某年6月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6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2020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如要求“仅限本科”,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不能以较低学历报考。

  3、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4)。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4、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或相关准入类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约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缴费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每位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

  (五)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的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参加省统一笔试考务平台。

  2.笔试类别。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具体考试类别见《岗位表》。

  3.笔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3)。

  4.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①时间和考点地址: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②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

  ③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6.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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