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711人)
八、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报考“2020年度招募岗位汇总1”的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2020年度招募岗位汇总2”的人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实有报名人数或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募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0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先由所在学校出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的证明。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方案由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审核后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参加笔试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只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不达6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环节。
笔试、面试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若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加试环节确定排名。不组织笔试的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加试确定排名。
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电话或短信通知。
九、岗前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十、递补与调剂
(一)书面提出申请放弃“三支一扶”资格或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确认不参加体检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而形成招募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二)因招募形成招募岗位空缺的,经空缺岗位所在地县级人社局书面申请,由省人社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在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结合报考人员调剂意见和空缺岗位所需招募条件等,在招募条件符合(或相近)且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
递补和调剂截止时间为市人社局通知上岗服务后15个工作日之内。
十一、招募上岗
体检完成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对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列入下一年度招募计划,且最多延迟一年上岗服务。
十二、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的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生活补贴
服务期间每月生活补贴标准为3500元。交通补助每人每年500元。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000元安家费。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提供的其他待遇见附件1和2中“福利待遇”栏。
2.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服务期满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并满足最低服务年限,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5部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1.公务员定向录用
在考录公务员时,拿出部分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
省、市、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聘用)时按比例设置专门招聘(聘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支持“三支一扶”人员自主创业
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期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4.扶助“三支一扶”人员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政府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5.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学习深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报考研究生时,可享受考试成绩加分的政策优惠。
十三、监督
本次招募笔试、面试、体检、招募上岗等环节,由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公示的举报(监督)电话,在工作日由专人值守。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完成招募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服务的,县级人社部门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考生全额退还体检费用。服务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离岗的,县级人社部门按未履行服务协议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离岗人员要按服务协议退还服务期间所得全部补助。
2.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高校毕业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附件:1-5.zip
1、2020年度招募岗位汇总1
2、2020年度招募岗位汇总2
3、报名咨询监督电话汇总表
4、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5、报考须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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