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藏昌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479名公告
西藏事业单位招聘_2020年昌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479名公告已经公布,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13日。具体的考试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文章。更多事业单位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招考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藏组发〔2019〕238号)等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昌都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昌都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计划公开招聘47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并由自治区教育部门确认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乡村振兴专干。
(三)西藏英烈子女。
(四)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五)其他符合自治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师德师风、医德医风。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2002年3月1日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考生按照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报考。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2019年以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按照所报岗位要求执行。
(五)对无人报考或面试、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进行调剂。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30—2020年6月13日18: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通过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点击“西藏自治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入口”,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计划中的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和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四)网上下载准考证。
考生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起,通过考试报名平台,使用电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考生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名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考生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和考区,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要随时关注自己报名的审核通过情况,如所报岗位没有通过审核,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6月13日18:30关闭,考生须及时报名,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扎堆报名,避免系统关闭,报名不成功。
5.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1:00—13:00 《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两科,按照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六类。各公开招聘岗位考试科目详见《西藏自治区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中小学、职业学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专业)》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考生按要求交卷离场。
1.综合管理类(A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4.中小学教师类(D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是针对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5.医疗卫生类(E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小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如报考岗位没有设定具体小类别,考生可选且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作答,多选无效。
6.藏医药护理类(Z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Z类)》主要测查与藏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藏医、藏药、藏医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藏医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藏医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藏医、藏药、藏医护理(藏医学专业知识占50%、现代医学护理学知识占50%)三个小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小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如报考岗位没有设定具体小类别,考生可选且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作答,多选无效。
(三)考区设置。
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共设8个考区。其中,区内考区7个: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区外考区1个:咸阳(西藏民族大学)。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
在两科总分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五)加分事项。
1.对被评为2019年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
2.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加分。
3.对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的大学生加分。
以上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符合“先进双联户”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6375489)。符合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获奖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符合参军入伍义务兵服役期满的大学生加分条件的,须将本人相关材料提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69927)。
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就业创业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谁审核、谁加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加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加分分值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务必于6月25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